儿童权利委员会在萨奇等人诉阿根廷案中确认了这种做法,,委员会认为“气候变化因果关系的集体性质并不能免除缔约国因其领土内产生的排放可能造成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个别责任”。这与荷兰最高法院在Urgenda 案中的裁定如出一辙,即“每个国家都应该对其排放份额负责”。这些裁决表明,正如《共同责任指导原则》所规定的那样,责任很可能(而且经常是)多种损害导致的结果,每种损害单独存在都无 尽管这是一项关于 法防止或造成这种损害。因果关系是一种集体现象这一事实并不排除责任。
赔偿阶段的集体因果关系
如果确定违反了防止气候变化损害的义务,原告可能仍需要解决与赔偿要求有关的集体因果关系问题。根据国际责任法,一 国只有义务对其国际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全额赔偿。
到目前为止,很少有国际案件涉及集体因果关系对赔偿的影响。原告通常 卡塔尔电话号码库 要求各国采取更积极的 尽管这是一项关于 气候行动,而不要求赔偿。例外是Billy 等人诉澳大利亚案,人权委员会在该案中得出结论(未解决因果关系),鉴于澳大利亚未能采取充分的适应措施,澳大利亚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赔偿(其中包括)。
然而,未来可能会出现针对国家的赔偿要求。考虑到COP27未能详细阐述发展中国家的损失和损害基金或提高减排目标,小岛屿国家等提起诉讼是现实的可能性。
在未来的赔偿要求中
归因科学可能使确定某一特定国家的行为构成了与损害相关的因果关系并引起赔偿义务成为可能。虽然被告国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声称,如果不是其对损害的贡献,特定的气候影响仍会发生,但在有多种损害贡献的情况下,其他因 提高客户忠诚度并 果检验方法更有帮助,并且可以借助归因科学来满足。例如,归因研究可以帮助确定某一特定国家的排放是否符合对气候损害的重大贡献,即当其“不法行为在足以对原告损害造成因果关系的机制中发挥了超过最低限度的作用”时。
气候科学还可以帮助通过要求原告确定排放是共同充分贡献的一部分的测试。人们可以科学地建立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单个国家对此作出了贡献)与具体损害之间的联系,这一事实支持了以下论点:单个国家的行为是造成损害 柬埔寨号码 的共同充分贡献的一部分。单个国家的排放可能不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但肯定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再加上来自其他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